為進一步加強居住出租房屋管理,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,更好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9月29日,臺州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開始實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“十項鐵規(guī)”。
根據規(guī)定,居住出租房生活區(qū)域與電動車充電區(qū)域要設置硬隔離,要按規(guī)定配備消防設施、器材等,被要求責令整改而拒不整改,房東將被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還將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居住出租房樓梯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存在違規(guī)停放電動車,或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,一律將對電動車使用人罰款200元。房東發(fā)現違規(guī)停放電動車或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,未履行督促搬離職責,將對房東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居住出租房電線未套管,一律抄告相關部門拉閘限電,并要求整改。如果拒不整改,將對房東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居住出租房未隔離使用明火,一律抄告相關部門拉閘限電,并要求整改。如果拒不整改,將對房東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與合用場所混用的居住出租房,未使用不燃材料隔離,一律抄告相關部門拉閘限電,并要求整改。采用易燃材料隔離,一律進行查封,拒不整改的,將對房東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居住出租房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數量不足,或嚴重堵塞的,一律予以查封,情節(jié)嚴重的,房東將被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10個以上出租床位的居住出租房,未確定專兼職人員夜間巡查的,一律抄告相關部門拉閘限電,并要求整改。拒不整改的,將抄告相關部門予以依法取締。
居住出租房與生產、儲存、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或未保持安全距離,一律查封。在居住出租房內使用、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,一律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
違章建筑、危房、地下室、“三合一”場所、木樓梯的房屋,一律不得出租。一經發(fā)現,抄告相關部門拆除或取締。
居住出租房管理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,不履行、拖延履行管理監(jiān)督職責,或濫用職權、徇私舞弊,一律抄告相關部門予以問責追責。構成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公安部門鼓勵、保護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隱患線索,對舉報有功的,將按規(guī)定給予獎勵。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,一律從嚴懲處。
(編輯整理:仙居房產網)